粵將發價格補貼2.32億
全省低保對象增發不高于一個月生活補助,年底前到位
南方日報訊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和11月23日省政府常務會議精神,昨日,省委常委、副省長肖志恒召集省直12個部門召開會議,進一步研究貫徹落實的細化措施。
會議研究了貫徹落實省政府常務會議精神的具體政策措施,會議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把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作為當前的一件大事來抓。一是統一認識,高度重視。各地各部門要緊緊圍繞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結合實際采取切實可行的惠民利民措施。二是明確責任,細化方案。由省物價局牽頭盡快制定具體的落實細化方案。三是強化指導,加強監督。省政府將于12月中上旬對各地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會議根據省政府常務會議關于“各地要對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分別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的精神,決定:年底前,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由省財政按增加一個月生活補助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擬發放8400多萬元;珠三角地區由當地財政對城鄉低保對象增發一個月生活補助,擬發放1.48億元。會議要求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年底前務必落實價格臨時補貼工作。符信岳佳綜
“粵23條”落實“國16條”
省政府將于12月上旬組織督查組赴各地檢查物價穩定情況
南方日報訊昨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部署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對通知貫徹落實情況加強督促檢查,省政府將于12月上旬組織督查組赴各地檢查。通知全文如下: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今年以來,我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大力發展生產、保障供應、強化監管,保證了價格總水平和價格秩序的基本穩定。7月份以來,受國內外多種因素影響,我省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呈上升趨勢。特別是受自然災害影響,農副產品價格一度出現較大幅度上漲,加大了城鄉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群體的生活負擔。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國發〔2010〕4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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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曄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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