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市民王先生向本報反映,去年年初他在杏花嶺區長華灣小區買了一套房,一直沒入住,可物業照樣收取一年千余元的物業費。王先生質疑這樣的收費是否合理。
上午10時許,記者來到長華灣小區王先生的新房。“房子買下到現在還沒裝修,一直空著,憑什么收全額的物業費?”王先生說,去年年初買下房子后,因為妻子生孩子住在娘家,新房就一直空置,但是物業公司要求他交納一年千余元的全額物業費。本來還以為這套房子沒有住,也沒有享受物業服務,王先生希望與物業協商減免部分費用,可對方不同意。
隨后,記者和王先生一起來到小區物業辦公室。“買房子就要交物業費,這是明文規定。”物業工作人員明確表示,物業公司需擔負的是整個小區管理和服務,而不僅僅針對某套房子,即使房子空著,可物業公司依舊要承擔整個小區的公共管理責任,所以收取物業費是合理的。
記者在走訪中了解到,和王先生遇到類似情況的居民還有不少。業主購房簽訂合同時,房子不住也要全額繳納物業費,沒有商量的余地,這幾乎成為當下購買商品房的一個慣例。但是很多業主認為,房子空置不用,沒住進小區,也就沒有享受到實際的物業服務,為什么還要交物業費?到底有沒有相關的物價標準和管理辦法?
記者向太原市物價局了解到,小區物業費是由房地產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協商決定的,物價部門并沒有相關的管理標準。太原市房地局物業科的工作人員表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小區業主從交房之日起,就應該按照之前簽訂好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來交納物業費。即使房屋空置,也應繳納物業費。但對于是否全額收取,業委會可與物業協商決定,而且公攤的費用如水、電等原則上可以不交。
-相關鏈接
部分城市空置房收費方法
★南京 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后,6個月以上不入住,須事先書面向物業管理單位說明備案后,可減半交納物業管理費。
★無錫 對未入住或未使用連續超一個月以上的物業、車位,業主應事前向物管企業書面申請,并經確認后按規定標準的70%交納物業管理費,機動車輛停放服務費或車位水電、衛生等管理費用亦按此標準收取。
★合肥 對未售出的空置房屋和已售出暫未入住房屋的物業管理綜合服務
(記者 張婉)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