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二月十五日電 香港特區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在二○○三年度財政預算案增加首次登記稅前買車。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資深大律師今天就此決定不向他作出檢控。行政長官辦公室發言人發表聲明表示,行政長官董建華尊重律政司作出的決定。
江樂士今天會見傳媒時表示,未有作出檢控是因為整體證據未能證明梁錦松在二○○三年一月購買一架汽車時故意及蓄意避稅。刑事檢控專員是在全面考慮過證據、法律和兩名分別來自香港和英格蘭的著名私人執業大律師的意見后作出決定。他表示,其決定已經得到律政司司長梁愛詩的接納。
特首辦聲明并稱,《基本法》第六十三條清楚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行政長官會繼續致力保障律政司根據《基本法》賦予權力執行刑事檢察工作的獨立性。法治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政府會全力維護。
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也發表聲明指,相信處理該案的整個過程都已遵循適當的程序,并且完全符合檢控政策的規定。這個決定是公正的,沒有受到任何干涉,也能顯示高度的專業檢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