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特稿丨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夯實法治根基——寫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提請全國人代會審議之際
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 題: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夯實法治根基——寫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提請全國人代會審議之際
新華社記者范思翔、唐健輝
“促進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這句大家耳熟能詳的話,落實在國家法律草案,“走進”人民大會堂。
2026年3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這份承載著推動中華民族成為認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強的命運共同體重要使命的法律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科學指引下,我國各族兒女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黨的民族工作取得新的歷史性成就。
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文化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立法工作扎實推進,不斷鞏固各民族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礎和法治基礎,同心共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唱響法治保障民族團結的時代更強音
全國兩會期間,代表委員為讓“石榴籽”越抱越緊建言獻策,為進一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群策群力。
民族團結是我國各族人民的生命線,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民族團結之本。
420個位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貧困縣全部脫貧摘帽,28個人口較少民族全部實現整族脫貧;2020年到2024年,五個自治區的地區生產總值總和從60129億元增加到83766億元……新時代以來,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不斷書寫新篇章。
“堅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用法律保障民族團結”。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始終是習近平總書記心中的“國之大者”。
經過幾十年發展,我國已基本形成以憲法為核心,涉民族事務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共同組成的較為系統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規體系。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依法治理民族事務”,要求“不斷提高民族事務治理能力和水平”。
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是貫徹全面依法治國方略、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客觀要求。
2023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啟動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立法工作。
2024年7月18日,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新時代實施憲法有關規定、處理民族事務和開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在我國民族工作領域發揮綜合性、基礎性作用。
系統梳理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政策文件中涉及民族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內容,赴相關地方開展立法調研,聽取中央國家機關、各省區市224家單位意見……工作專班反復研究和修改完善,凝聚廣泛共識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形成。
“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中國化時代化的最新成果,其主要方面可以提煉概括為‘十二個必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同志介紹,草案將“十二個必須”的核心要義貫穿全篇,既體現在總體要求、基本制度、重要原則等管總部分,又落實到具體舉措的法律規定之中。
2025年8月29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研究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
會議指出,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目的是通過國家立法的方式把黨在民族工作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和實踐成果轉化為國家意志,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制度機制,進一步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向心力。
2025年9月、12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進行了兩次審議,并決定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
出席全國兩會的代表委員表示,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夯實法治根基,對于全面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推動全國各族人民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團結奮斗,具有重大意義。
夯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法治基石
“中國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國家之一,中華民族是有著五千多年文明史的偉大民族……”翻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開篇的序言引人注目。
“這將是我國現行有效法律中除憲法外第四部設置序言的法律,足見意義重大。”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同志介紹,序言以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形成和發展為敘事主線,重點闡釋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別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的重大意義;宣示和明確新時代黨和國家關于民族工作的政治立場、具體任務和努力方向。
璀璨星斗,點亮廣袤蒼穹;多元一體,孕育中華民族。
“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形成和發展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歷史必然。”浙江大學國家制度研究院研究員沈桂萍表示,草案“序言+7章”的內容既是對黨的民族理論政策的科學總結,更是對新時代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實踐的法治化、制度化。
不斷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奠定堅實的精神和文化基礎——
“支持開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宣傳和推廣”“維護中華民族的形象”“組織編寫有關中華民族共同體的系列教材或者讀本”……草案明確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定“五個認同”、樹立正確“五觀”,并對中華文化的傳承和弘揚等有關機制和載體作出具體規定,形成人心凝聚、團結奮進的強大精神紐帶。
作為祖國北疆草原上的“紅色文藝輕騎兵”,內蒙古蘇尼特左旗烏蘭牧騎隊長阿拉騰達來委員對此深有感觸:“草案中有關構筑共有精神家園的舉措,將激勵我們努力創作出更多群眾喜聞樂見的作品,為有形有感有效做好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貢獻力量。”
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是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的重要途徑——
“推進互嵌式社區環境建設”“提高跨區域政務服務的便利化水平”……草案規定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社會條件和要求,包括促進各民族和諧融居、人口流動、互嵌式發展,以及通過教育、文化、體育、旅游、網絡等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具體舉措。
“大家常說,四川麻辣燙‘燙’到了邊疆,新疆羊肉串‘串’遍了全國,這就是各民族人口流動融居的生動寫照。”廣西南寧西鄉塘區金陵鎮樂勇村黨支部書記方能烈代表說,“草案把促進交往交流交融納入法治軌道,這將讓我們基層辦事有依據、服務有方向、治理有保障。”
為以中華民族大團結促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新疆各民族都是中華民族大家庭中血脈相連的成員,在天山南北的沃土上,石榴花一定會開得更鮮艷,團結之歌也必將越唱越響亮!”
3月4日,全國政協十四屆四次會議首場“委員通道”上,新疆藝術學院院長木亞賽爾·托乎提委員回憶起參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70周年慶祝活動的場景,仍滿懷激動。
中華民族是一個大家庭,一家人都要過上好日子。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實現共同富裕,一個民族都不能少。
圍繞全面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的目標,草案規定推動民族地區高質量發展、“賦予三個意義”、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總體要求,從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建設、自然資源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安邊固邊興邊、移風易俗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
“這些舉措體現出要凝心聚力推動各民族共建中華民族共同體。”中央民族大學教授楊須愛表示,草案有助于從制度、法律層面支持民族地區發揮自身優勢,加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實現高質量發展。
各民族共同團結進步、共同繁榮發展是中華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
翻閱著草案,西藏巴青縣江綿鄉坡榮塘村黨支部書記其德代表表示:“草案緊扣各族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涉及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教育、生態保護、公共服務設施等民生關切,將扎實推進各民族共同富裕。”
堅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務,推進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草案提到國家將民族事務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機制,這有利于強化基層治理力量和科技支撐,進一步織密現代化治理網絡,有力保障各族群眾合法權益。”寧夏西吉縣委統戰部副部長、縣民宗局局長王忠權說。
草案明確了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格局和制度機制,并堅持引導性與約束性并重,分別設置“保障與監督”和“法律責任”專章。
“草案將黨的民族工作經驗與法治精神深度融合,為新時代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莫紀宏表示,這有利于以法治凝聚共識,為中國式現代化營造穩定環境,為全球民族事務治理提供中國方案。
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作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務,高質量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以中華民族大團結促進中國式現代化,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團結奮斗。
- 專題:2026全國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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