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務
(一)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
1.建立健全防治責任制。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設置或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專業人員,設立職業健康監督管理人員,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采取切實可行的管理措施。
2.認真落實預防、控制措施。用人單位要依法如實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優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逐步替代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和材料。加強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評價與控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的工作場所、環境和條件。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要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在產生嚴重危害的作業崗位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使用有毒物品作業的用人單位要取得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救援器材、設備,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產生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3.加強職業健康管理和病人救治。用人單位要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要依法組織其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本人。要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對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要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及時安排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斷,做好職業病病人的治療、康復、定期檢查和妥善安置,確保職業病病人的權益。
4.規范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要履行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依法參加工傷保險,落實有害作業崗位津貼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政策。在高危行業推行職業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制度。
(二)強化對重點職業病的防治。
1.塵肺病防治。以防治煤工塵肺、矽肺、石棉肺為重點,實施粉塵危害綜合治理工程,開展塵肺病防治技術和發病規律調查研究。提高生產機械化水平,推進清潔生產技術的研發和推廣。逐步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工藝、設備和材料,關閉粉塵危害嚴重、不具備防治條件的小礦山、小水泥廠、小冶金廠、小陶瓷廠等。
2.重大職業中毒防治。實施硫化氫、一氧化碳、氯氣、氨氣、苯、重金屬等重大職業中毒隱患防范治理工程,開展中毒隱患排查,對生產設施、設備、場所進行治理。加快有毒化學品生產、銷售、使用行業、企業的技術改造。開展職業中毒發病規律、健康損害機理、危害因素檢測、職業健康監護及防護技術研究,制定重大職業中毒防治指南。
3.職業性放射性疾病防治。實施放射性職業病危害治理工程,開展危害控制試點,研究放射性職業病發病機理及關鍵防治技術和措施,降低因放射線造成的礦工肺癌等疾病發病率。加強對核技術應用行業的職業病危害評價和放射衛生監督管理,完善安全防護措施,降低作業場所的放射性危害;落實接觸放射線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和健康監護管理制度。
(三)加強職業病防治能力建設。
1.加強對重點職業病的監測與預警。開展對煤工塵肺、矽肺、石棉肺、鉛中毒、苯中毒、鎘中毒、錳中毒、汞中毒、職業性腫瘤和放射性職業病危害等的監測,及時掌握職業病在高危人群、高危行業和高危企業的發病特點和發展趨勢,研究重大職業病危險源的分布情況,開展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預警。
2.健全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逐步完善覆蓋城鄉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治療等職業病防治網絡。加強化學中毒和核輻射醫療救治的能力建設和管理,提高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加強相關專業人才培養,重點培養與基本職業衛生服務相適應的基層專業人才。
3.推進信息化建設。制定全國職業病防治信息采集標準和相應信息的采集、傳輸、管理規范,依托已有信息傳輸網絡或國家電子政務網絡,及時收集、分析相關動態信息,逐步實現職業病防治信息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和規范管理。
4.加強監管體系建設。加強職業病防治監管隊伍建設,充實人員,加強培訓,配備必要的設備,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不斷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
(四)開展科研及成果應用。
鼓勵和支持職業病防治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開展重點職業病防治科技攻關。以塵肺病、職業中毒、職業性腫瘤的預防控制關鍵技術為突破口,以防塵、防毒、防輻射、防噪聲、防振動等防護技術為重點,加強粉塵、放射性物質、毒物、物理因素等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防護和應急救援技術的研究及開發應用。
(五)加強培訓和宣傳教育。
制定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規劃和計劃,健全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體系和網絡。加強對基層領導干部的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強化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勞動者的培訓,積極推進作業場所健康教育。把職業病防治相關法律法規納入全民普法教育范圍,列為健康教育和職業教育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深入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活動,在全社會形成關心勞動者健康、重視職業病防治的良好氛圍。發揮輿論監督和公眾監督作用,鼓勵群眾舉報職業病防治違法行為。
(六)完善工傷保險制度。
擴大工傷保險覆蓋范圍,保障參保職工的合法權益。完善工傷保險政策,健全工傷保險費率調整機制,逐步提高保險待遇和標準。進一步探索工傷預防在職業病控制工作中的積極作用,積極開展患職業病職工的康復工作,逐步完善適合我國國情的職業病預防、補償和康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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