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提前離崗該“按時”收費還是該交違約金?法官提醒
月嫂提前離崗該“按時”收費還是該交違約金?
法官提醒,合同是雙方的“護身符”,簽約要走心,履約要守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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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保姆、護工等與雇主簽訂的家政服務合同,往往金額不大,卻關系到雇主和服務提供者的切身利益,出現糾紛時,合同是雙方的“護身符”。
新生兒家庭請月嫂,圖的是專業照料、安心省心。如果月嫂的服務不被雇主認可,干了幾天就突然離崗,服務費該怎么算?雇主的損失如何補償?
近日,新疆烏魯木齊頭屯河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月嫂服務合同糾紛,用判決厘清權責,既保障了勞動者權益,也兼顧了雇主的合理訴求,給雙方上了一堂“法治課”。
月嫂提前離崗該不該扣“工錢”
2025年7月,烏魯木齊市民王女士為照顧剛出生的寶寶,經朋友介紹,與50歲的李阿姨簽訂了《月嫂服務合同》,在這份由王女士和家人自行擬定的合同中,以約定月嫂的服務為主,45天的服務總費用是1.8萬元,王女士先支付500元定金。其中還明確了雙方的違約責任:“月嫂提前解約需退定金并賠償違約金,雇主因個人原因解約則定金不退。”
但是,李阿姨僅服務7天就提前離開。她說之所以離開是因為受不了雇主的挑剔,比如,她偶爾看手機,給家人回個電話,就被認為是在偷懶。此外,雇主還讓她提供月嫂工作以外的服務,給全家人做飯、打掃衛生等。離開時她對雇主說:“你們如果不滿意,把我的工資結了吧,我就走了。”雇主說:“你要走就走吧,工資不結。”
李阿姨認為按照每天400元的合同約定,王女士應支付2800元。雙方多次協商無果后,去年10月底,李阿姨將王女士訴至法院,因之前已收取500元定金,她要求支付2300元服務費。
法庭上,雇主拿出視頻和十來張照片舉證,稱李阿姨在工作時間經常玩手機、睡覺,甚至沒有按約定陪同喂奶,服務不符合合同要求,拒絕支付全額服務費。
李阿姨則認為,月嫂的職責是照顧好產婦和新生兒,不是保姆。這7天里,產婦和新生兒是健康安全的,她盡到了月嫂的基本職責。而簽合同時,因為是朋友介紹,沒細看雇主提前打印好的合同就簽了字。
承辦此案的頭屯河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小額速裁審判團隊經審理查明,雙方簽訂的合同是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應按約履行。庭審中,雙方對李阿姨提供了7天服務的事實無爭議,法院予以確認。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關于王女士提出的服務瑕疵問題,法院認為,其提供的證據雖能證明李阿姨工作中存在不夠規范之處,但不足以否定李阿姨已實際提供7天服務的核心事實。然而,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為45天,李阿姨自行提前離崗的行為已構成違約,客觀上導致了王女士需重新安排育兒服務的損失與不便。
法院本著公平公正原則,酌情扣除李阿姨2天即800元的工資,以彌補王女士的損失。判決王女士支付李阿姨服務費1500元,駁回李阿姨的其他訴訟請求。因該案系小額訴訟,判決一經作出即生效。
合同是雙方權益的“護身符”
該案主審法官王心曦說,家政服務合同往往金額不大,卻關系到雇主和服務提供者的切身利益,在出現糾紛時,合同是雙方的“護身符”。月嫂提前離崗、雇主拒絕付費,本質上都是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作為服務提供者,要按合同要求完成服務,即便有特殊情況要解約,也得提前和雇主協商一致;作為雇主,認為服務有瑕疵,要及時固定證據,通過合理方式維權,不能直接拒絕支付全部報酬。
王心曦提醒,合同是“護身符”,簽約要走心。不管是請月嫂還是做家政,雙方一定要簽訂書面合同,將服務期限、費用標準、工作內容、違約責任等關鍵條款寫清楚,避免口頭約定說不清、道不明。比如該案中,合同明確了每天的服務費用為400元,為法院核算報酬提供了直接依據。雙方對工作范圍、休息時間、月子餐怎么做等約定可以在微信上一問一答地進行,同時要認真看條款,避免出現減損權利義務的條款等。
此外,履約要守諾,違約需擔責。維權要理性,舉證是關鍵。遇到糾紛時,雙方要保持冷靜,不要激化矛盾。該案中雇主提供的視頻、照片,就是證明服務瑕疵的重要證據,但這些證據要能直接關聯到核心爭議。同時,法院在審理時也會兼顧雙方利益,既不會讓勞動者白干活,也不會忽視雇主的合理損失,力求“案結事了人和”。
頭屯河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庭長張麗華說,誠信是契約精神的基石,任何一方既要享有權利,也必須敬畏義務。該案的判決,不僅厘清了單次糾紛的權責,更向社會傳遞了“誠信履約、理性維權”的導向。
家政行業難題待破解
烏魯木齊市一家家政公司的負責人劉靜向記者表示,月嫂在上門服務期間,因為和家人長時間不能見面,在寶寶睡了、產婦沒什么事時可以短暫地看微信、打電話,但絕對不能玩手機。另外,月嫂、育兒嫂、保姆、陪護等工種的服務內容不同,客戶不能將其職責混淆。如果保姆工作時玩手機或是客戶混淆保姆、陪護等工種服務,都可能產生矛盾。
記者采訪了解到,兩年前,一家家政公司的保姆,在上戶前簽訂三方協議明確了工作職責,但雇主家的老人住院時,保姆被帶去醫院陪護。由于沒有專業護工經驗,保姆推著輪椅帶老人去做檢查時,下坡時沒有倒著推輪椅,導致老人摔倒在地,病情加重。雇主要求保姆賠償醫療費等,因為雙方簽訂的不是護工協議,經過協商,保姆放棄休息日專心照顧老人至出院,且免收了部分服務費。雙方矛盾化解后,保姆在雇主家一直服務到老人去世。
新疆家庭服務業協會副會長穆照鴻介紹,目前烏魯木齊市在冊的家政公司有3000多家。家政行業里,月嫂的工資比較高,客戶對其服務內容要求也較高。由烏魯木齊市家庭服務業協會起草的《母嬰護理服務質量規范》于2022年正式發布,但在實際執行中仍有各種問題。近年來,有月嫂在取得母嬰護理師證書后,利用網絡信息便利,脫離家政公司“單飛”接起了私單,這也導致月嫂等家政從業人員的數量不好統計、服務水平不好監督管理。
有關專家表示,目前針對家政人員的培訓,大多由有資質的家政公司培訓后發證。針對家政服務行業存在的入職門檻低、服務水平良莠不齊等問題,還應從健全職業培訓制度、提升從業人員素質,完善行業標準與規范,保障從業人員權益等方面進一步發力。
本報記者 吳鐸思 本報通訊員 肖君
《工人日報》(2026年03月05日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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