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盤錦“幼兒園虐童案”一審宣判 涉事幼師被判有期徒刑兩年
中新網12月25日電 據遼寧省盤錦市大洼區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消息,2025年12月25日,盤錦市大洼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張旭虐待被看護人案,對被告人張旭以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同時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旭系遼寧省盤山縣鵬程幼兒園學前班老師。2025年3月3日至3月21日期間,被告人張旭在其所任職幼兒園內,多次對孟某某等8名幼兒實施恐嚇、推搡、拍打、拖拽、懟打等行為。2025年3月21日,被害人孟某某母親李某某查看幼兒園監控時發現張旭拍打孟某某面部、推搡孟某某致其頭部撞到墻面。次日,李某某將孟某某帶至盤錦市中心醫院就診,診斷為頭皮挫傷。
盤錦市大洼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旭身為對幼兒具有看護職責的幼兒園老師,違背職業道德和看護職責要求,多次對多名幼兒實施上述虐待行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虐待被看護人罪,依法應予懲處。雖然張旭能夠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當庭表示認罪,并取得部分被害人家長諒解,但綜合考慮其虐待行為持續時間長、虐待對象多且弱小、虐待行為造成的后果及社會危害程度,從充分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決定不予從輕判罰。根據被告人張旭的犯罪事實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應對其適用從業禁止。一審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社會新聞精選:
- 2025年12月25日 21:38:09
- 2025年12月25日 17:02:26
- 2025年12月25日 15:50:21
- 2025年12月25日 15:50:09
- 2025年12月25日 15:02:18
- 2025年12月25日 14:43:13
- 2025年12月25日 14:18:43
- 2025年12月25日 14:08:01
- 2025年12月25日 13:02:49
- 2025年12月25日 13:02:17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92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