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消費糾紛凸顯 天津法院為消費者依法維權提供司法指引
中新網天津3月13日電 題:新型消費糾紛凸顯 天津法院為消費者依法維權提供司法指引
作者 江瑩
新購電腦系統竟已激活一年半?網購手機激活后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直播間抽獎獎品不滿意,能否“退一賠三”?隨著消費模式不斷迭代,各類新型消費糾紛日漸凸顯。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舉辦2026年消費者權益保護公開庭審暨聯合新聞發布活動,并與天津市消協共同發布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工作情況,結合典型案例,解析當前消費糾紛新特點,為消費者依法維權提供司法指引。

智能產品備受青睞 相關糾紛日趨增多
近年來,AI賦能電子產品與智能家電引發消費者購買熱情,使用過程中的體驗與服務保障成為消費者選擇商品的重要影響因素,由此引發的糾紛數量日益增多。
比如,此次發布活動中提到,網購手機激活后,能否“七天無理由退貨”?在司法審判實踐中,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史會明表示,未顯著標注并經消費者確認,商家不得拒絕。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賦予消費者“后悔權”,對于激活后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經營者主張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必須滿足“消費者確認”的要件。若僅在非顯著位置模糊提示、未設置有效確認程序,即使商品已激活,消費者仍有權行使無理由退貨權。
直播銷售模式迭代 責任認定爭議凸顯
近年來,在自媒體發展和直播經濟影響下,商品直播銷售模式經歷了從主播帶貨向直播電商、自媒體體驗式宣傳的轉換。一旦產生糾紛,消費者與經營者在銷售主體識別、管轄條款約定、是否存在降價保價以及多方主體責任劃分等問題方面往往存在較大分歧。
史會明表示,直播抽獎廣泛存在于直播電商領域中,承擔著“流量發動機”和“銷售催化劑”的重要作用,大量消費者與商家因抽獎活動形成合同關系,亦極易引發糾紛。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抽獎行為具有射幸性,參與直播抽獎要仔細分辨獎品類型、中獎概率等內容,理性消費、避免沖動;也提醒廣大經營者,關注抽獎營銷活動的合法性,在商業活動中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多措并舉精準發力 守護新型消費權益
面對消費領域新情況、新問題,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季紅說:“我們堅持平等保護與重點保護相結合,組建專業審判團隊,對各類新型問題進行研判,準確認定消費者與經營者的權利義務,繼續加強與天津市消協和各行業協會聯動化解糾紛,不斷加大調解力度。”
據介紹,天津一中院2024年受理消費者權益保護類糾紛486件,案件受理量較2023年同比下降7.19%;2025年受理消費者權益保護類糾紛379件,受理量較2024年同比下降約10%。
李季紅表示,連續兩年的下降趨勢,恰恰反映了天津市消費市場環境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效果明顯,消費領域多元解紛與綜合治理成效顯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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