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設置20年存續期,其中10年投資期、10年退出期
中新網12月26日電 國家發展改革委26日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介紹國家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有關工作。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創新和高技術發展司司長白京羽介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十五五”規劃《建議》明確提出,要“發展創業投資,建立未來產業投入增長和風險分擔機制”。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起設立了國家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基金發揮中央資金引領帶動作用,廣泛吸引地方政府、中央企業、金融機構、民間資本等多方參與,形成萬億資金規模,通過投基金、投企業、投項目,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支持力度,加快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這里我就基金的定位,簡要做個介紹,歸納起來,就是“四個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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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堅持做早期基金。今天的科技領軍企業都是曾經的種子企業、初創企業。這類種子企業和初創企業成長性好、前景廣闊,但同時風險較高、不確定性較大,社會資本對他們很關注,但投資普遍持審慎態度。針對這一問題,引導基金將種子期、初創期、早中期企業作為投資重點,支持企業聚焦前沿領域開展原創性、顛覆性的技術攻關,為企業搭建成果轉化的平臺和橋梁,促成資本與創新的“雙向奔赴”。
二是堅持做耐心基金。科創企業成長壯大是一場曠日持久的“馬拉松”,需要資本的耐心陪伴。引導基金設置20年存續期,其中10年投資期、10年退出期,這樣通過更長久的投資期限,為企業提供長周期的資金供給;又通過更寬松的退出時限,為企業提供更多的發展空間,用耐心資本陪伴企業“長跑”,培育千行百業的“小巨人”和“獨角獸”。
三是堅持做市場化基金。中央出資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需要統籌兼顧政策目標和市場化原則。為此,我們建立政府管政策管投向、委托專業團隊市場化運作的管理模式。政府層面不直接參與日常運作管理,不設地域返投要求;市場層面通過競爭擇優,選出若干家具有豐富投資經驗和運營能力的管理機構,負責基金“募投管退”全過程,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每一筆投資都用在“刀刃”上。
四是堅持做標桿基金。打造行業標桿、發揮示范作用是引導基金的一項重要使命。引導基金將與已設立的各類政府投資基金、市場化基金錯位發展,不搞重復投資、不與市場爭利,重在解決創投行業長期資本(20年存續期)短缺的問題;同時,積極推動創投行業改革創新,通過搭建綜合性服務平臺,打造理念創新、機制靈活、政策務實的“試驗田”,更好引領創投行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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