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港南沙港區五期工程用海獲國務院批準
中新網廣州3月26日電(記者 蔡敏婕)記者26日從廣州市港務局獲悉,經國務院批準,自然資源部正式批復同意廣州港南沙港區五期工程項目用海,標志著這一國家“十四五”重大工程取得關鍵性突破,項目全面開工建設攻克最后一關,為廣州建設國際航運樞紐注入強勁動力。
據了解,廣州港南沙港區五期工程是列入國家“十四五”規劃的102項重大工程之一,也是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港口群的重大建設項目,承載著落實國家戰略、推動區域協同發展的重要使命。項目總投資概算144.47億元,將建設4個20萬噸級集裝箱海輪泊位、15個5千噸級集裝箱駁船泊位和5個工作船泊位,年設計通過能力達670萬標箱。項目先行工程于2025年8月8日開工,建成后將與南沙港區現有集裝箱碼頭協同聯動,進一步鞏固和提升廣州港集裝箱干線港地位、增強廣州國際航運樞紐功能、提升粵港澳大灣區港口群整體國際競爭力。
當前,南沙港區已發展成為廣州港核心港區、廣州建設國際航運樞紐的核心承載區,2024年度集裝箱累計吞吐量正式突破2000萬標箱,位居世界單一港區前列。南沙港區五期工程的加速推進,將進一步完善南沙港區碼頭布局,提升港口綜合服務能力,為廣州建設海洋創新發展之都、助力廣東全面建設海洋強省提供堅實支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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