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將加大對涉農民工工資等欠薪案件執行力度
中新網12月31日電 據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治理欠薪典型執行案例。
今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指導各地法院,針對涉及農民工工資、勞務糾紛等民生案件,以交叉執行強化執行監督,執結一批“骨頭案”、長期未結案件,有效發揮了“鯰魚效應”和示范效應,持續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有力促推“穩增長、惠民生”。同時,人民法院注重與有關部門強化聯動,聚焦源頭治理,著力構建全方位協作體系,不斷強化治理合力,進一步推動欠薪糾紛治理,切實服務高質量發展。
此次發布的6件典型案例中,各地法院執行措施各具特色。有的法院依托府院聯動機制巧妙化解執行僵局,以高效執行護民生;有的通過交叉執行高效查控財產實現農民工權益;有的通過強制措施打擊拒執行為,保障員工權益;有的促成公司資產快速變現用以支付工資等。這些典型案例具有較強代表性和一定指導意義,為各級法院提供示范和指引,有利于推動各地法院持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為欠薪治理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下一步,人民法院將加大對涉農民工工資等欠薪案件執行力度,強化綜合治理,加強立審執協調,綜合運用交叉執行、失信懲戒、強制措施、執行和解等機制,進一步推動生效裁判執行到位,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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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治理欠薪執行典型案例
目錄
案例一:府院聯動巧破局 高效執行護民生——安徽省滁州市瑯琊區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聯動巧破局、促執行
案例二:交叉執行破僵局 工資受償顯擔當——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跨域協同聯動實現農民工工資權益
案例三:及時處置保價值 執破銜接促履行——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及時解決工人憂“薪”
案例四:府院聯動聚合力 懲戒利劍護“薪”權——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府院聯動”“執行懲戒”,綜合治理打擊欠薪行為
案例五:統籌化解欠薪糾紛 自行處置高效兌現——江西省贛州市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一體化解農民工煩“薪”事
案例六:實地調查強執行 巧破欠薪僵局——山東省冠縣人民法院加強實地調查圓滿化解欠薪糾紛
案例一
府院聯動巧破局 高效執行護民生
——安徽省滁州市瑯琊區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聯動巧破局、促執行
一、基本案情
申請執行人余某等61人與滁州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系列案件,滁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定該公司向余某等61人支付勞動報酬共計116萬余元。滁州市瑯琊區人民法院立案執行后,全面開展財產查控均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案件執行一時陷入困境。執行法院轉變思路,了解到該公司主營業務系從事學校食堂供餐,對各學校的應收餐費是其重要的經營收益?,樼饏^法院立即啟動府院聯動機制,向滁州市教育體育局發出協助調查函。在市教育體育局的高效協助下,法院迅速鎖定被執行人的業務集中在定遠縣。執行干警火速奔赴定遠縣查明,被執行人所涉債權情況較為復雜且分布零散。對此,瑯琊區法院在定遠縣教育體育局協助下,與同被執行人有合作關系的25所學校代表召開會議,依法查實并凍結了應收餐費相關債權。會后,定遠縣教育體育局亦向相關學校同步警示被執行人失信行為將導致的合作風險。
在府院共同協作下,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主動聯系法院表示愿意履行義務,將全部案款匯入法院賬戶。案款到賬后,瑯琊區法院及時發放,61名工人工資全部得到兌現。同時,執行法院也將被執行人債務履行情況及時通報定遠縣教育體育局,幫助其修復信用。
二、典型意義
“府院聯動”機制在涉民生案件執行中發揮著關鍵作用。本案中,執行法院主動聯合當地教育主管部門,精確查控被執行人的債權,實現了執行突破。該機制極大提升了執行效率,形成了強大合力,對被執行人施加有效壓力,促使其主動履行義務,高效兌現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案例二
交叉執行破僵局 工資受償顯擔當
——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跨域協同聯動實現農民工工資權益
一、基本案情
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受理執行的62名農民工訴江蘇某建筑公司拖欠工資系列案件,涉案金額總計139萬余元。該系列案件涉及農民工數量多、金額大、影響廣。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托“全域協同、交叉執行”工作機制,通過執行指揮中心統一調度中院與基層法院執行力量,派出執行干警協助基層法院破解執行難題。溫州中院與龍灣區法院共同制定方案,借助中院搭建的協同執行平臺,發現被執行人公司在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有一筆150萬元執行款即將發放。為防止款項流失,龍灣區法院立即啟動快速響應機制,向溫州中院執行指揮中心申請協同執行。中院執行指揮中心經研判后,當即指令甌海區法院暫緩原定款項發放程序,并組織龍灣、甌海兩家法院成立聯合工作組。工作組通過約談被執行人、核實財產線索、釋明法律規定等方式,最終促成被執行人同意優先全額支付農民工工資。
2025年4月8日,龍灣區法院向62名農民工全額發放被拖欠工資139萬余元。從立案到執行完畢用時不足一個月,實現全額執行到位。
二、典型意義
本案執行法院以“交叉執行”工作機制保障民生,通過執行指揮中心統一調度發揮中樞作用,統籌協調基層法院執行力量,實現了跨法院、跨區域的執行聯動,形成執行合力,保障了農民工權益,彰顯了司法為民的溫度。同時,充分展現了交叉執行機制在信息共享和財產查控方面的制度優勢,為破解農民工工資執行難題提供了重要突破口。
案例三
及時處置保價值 執破銜接促履行
——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及時解決工人憂“薪”事
一、基本案情
江蘇某寵物食品有限公司由三名自然人股東設立,主要經營寵物食品及用品生產銷售。后因內部股權糾紛等原因關門停業,拖欠鄧某等51名農民工工資總計38萬余元。51名工人依據生效勞動仲裁調解書向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案件執行中查明,該公司銀行賬戶內無存款余額,所使用的土地、廠房、設備均系租賃而無法處置,唯一有價值的財產為一批易變質、難保存的寵物飼料半成品。此外,因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與控股股東之間發生股權糾紛已進入訴訟程序,公司股東態度消極,均表示不愿自行出資解決工資問題。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對困境,一方面,執行人員迅速組織雙方協商,以最快速度將庫存半成品處置變現,取得價款8萬余元,避免了飼料變質帶來的價值折損。另一方面,鑒于該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靠執行程序難以徹底解決問題,執行法院著手啟動執行轉破產程序,通過釋法析理,51名工人申請將該公司移送破產審查。該公司股東在破產審查階段主動代為將剩余執行款全部繳納至法院。51名工人順利領取到工資款,撤回破產申請。工人們的憂“薪”事徹底化解。
二、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靈活運用“執破銜接”機制,高效破解欠薪難題的生動實踐。面對被執行企業無可供執行財產的困境,執行法院沒有就案辦案,而是及時轉換思路,在快速推進現有財產處置變現的同時,精準運用執行轉破產程序,實現執行程序與破產程序的銜接與效能疊加,為處理“執行不能”涉眾型欠薪案件提供范本。
案例四
府院聯動聚合力 懲戒利劍護“薪”權
——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府院聯動”“執行懲戒”,綜合治理打擊欠薪行為
一、基本案情
王某某等與上海某會展服務公司之間的仲裁糾紛系列案件,勞動仲裁部門作出的仲裁調解書等多份法律文書已生效。被執行人未履行義務,王某某等七名工人陸續向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過程中,經多輪網絡查控發現,被執行人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金山區法院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公司未在該注冊地址實際經營,實際經營地址經常變換。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曾某某行蹤不定,雖經法院多次聯系,但拒絕接聽電話、對法官避而不見。由于被執行人拒不向法院申報財產,也拒不履行義務,金山區法院依法對其采取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懲戒措施。但被執行人仍置若罔聞、拒不履行。
為加大執行力度,堅決打擊失信行為,金山區法院充分依托執行工作部門協作聯動機制開展查人找物,查詢到曾某某的住址信息。執行干警前往曾某某住所地將其拘傳至法院,采取司法拘留15天和罰款1000元的強制措施。在法院執行措施威懾下,該公司主動支付了全部欠薪和罰款。結合曾某某悔改表現,法院對其提前解除拘留。7件工資仲裁執行案件全部執行完畢。
二、典型意義
本案執行法院依托執行工作部門協作聯動機制綜合治理,成功查找到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通過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嚴厲打擊失信行為,促使被執行人支付全部欠薪,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實現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相統一。
案例五
統籌化解欠薪糾紛 自行處置高效兌現
——江西省贛州市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一體化解農民工煩“薪”事
一、基本案情
江西某包裝公司拖欠61名農民工工資150萬余元,其中15人雖經勞動仲裁調解達成付款協議,但公司未履行。為推動矛盾糾紛實質化解,贛州市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依托聯席會議機制引導維權。經初步調查發現公司名下有一批生產設施設備可供執行,法院積極引導已取得仲裁調解書的15名農民工及時申請強制執行。
贛州經開區法院立案執行后,第一時間查封了該公司生產設備以及包裝產品,并采取“活封”方式允許其繼續使用設備從事生產。在與該公司負責人充分溝通后,公司負責人表示經營困難已無流動資金,提出變賣部分生產設備及產品用于支付工人工資的想法。面對企業流動資金枯竭、農民工維權訴求緊迫的實際情況,法院在征得農民工代表同意后,由“法院+勞動仲裁+綜合執法”三方共同監督,允許公司自行處置部分生產設備及產品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同時由區勞動仲裁委、區綜合執法大隊共同監督見證。該公司生產設備及產品以150萬余元的價格成交,及時支付了61名農民工工資,該案件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二、典型意義
共同監督可以提升司法公信力,自行處置財產模式可以有效縮短財產處置時間。本案中,執行法院依托當地聯席會議機制,在三方共同監督下由公司自行處置財產,促成資產快速變現用以支付農民工工資,有力維護了農民工的正當權益。
案例六
實地調查強執行 巧破欠薪僵局
——山東省冠縣人民法院加強實地調查圓滿化解欠薪糾紛
一、基本案情
山東某公司拖欠王某某等34名工人工資。王某某等34人分別向冠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冠縣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判令山東某公司限期支付拖欠工資60余萬元,某集團公司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判決生效后,兩被執行人未按期履行義務。王某某等34人向冠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該案系涉民生重點執行案件,冠縣法院第一時間開辟“綠色通道”,快速立案并組織精干力量,全力推進案件執行工作。經查控發現,被執行人山東某公司已全面停產停業,無實際經營收入;兩被執行人名下登記的房產多數已被依法處置,剩余房產均被多輪查封、抵押,無直接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執行陷入停滯。
執行團隊結合實際,研究確立“線下深挖、實地核查、精準突破”執行策略。辦案人員結合前期排查掌握的線索,多次赴內蒙古、北京開展實地走訪調查,對案涉房產、土地進行現場核查,聯系承租人、物業管理人員、周邊商戶等相關人員,詳細核實財產使用情況、租金支付情況。經調查,在北京查詢到被執行人某集團公司存在穩定的租金收益。執行團隊快速固定證據、制作執行文書,依法對租金收益采取查封措施。租金收益被查封后,被執行人某集團公司主動聯系法院請求協商解決。執行團隊組織雙方開展和解,被執行人按照約定支付34名工人工資。
二、典型意義
本案執行法院精準發力破解執行梗阻、為勞動者權益筑牢司法屏障,不僅開通“綠色通道”壓縮流程,更在執行僵局中,注重開展實地調查,深挖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最終為工人足額兌現勝訴權益。此舉既有力懲戒惡意欠薪行為,又防范了風險隱患,讓勞動者真切感受到司法溫度與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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