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做好2026年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工作
中新網3月20日電 據人社部網站20日消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布《關于做好2026年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工作的通知》,提出16條政策舉措,全力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
具體內容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穩就業、穩企業、穩市場、穩預期的決策部署,強化就業優先導向,推動更多資金資源投資于人,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和服務高品質供給,做好2026年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挖潛拓寬就業渠道
(一)加力推進民營企業吸納就業。實施民營企業促就業行動,以先進制造、現代服務等行業為重點,挖掘行業龍頭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就業潛力,組織人社專員訪企拓崗,匯聚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的就業崗位,提供政策咨詢、用工指導、社保幫辦等服務。實施就業創業政策落實行動,用好社會保險補貼、稅費減免等政策,推動政策直達快享,激勵民營企業更多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引導高校畢業生助力縣域經濟發展,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到位于縣鄉中小微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推進事業單位穩崗拓崗。有效盤活編制內資源,推動事業單位空缺的合適崗位優先用于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合理安排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時間,力爭7月底前完成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的招聘工作。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加大科研助理、教學助理等崗位開發力度,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三)支持引導城鄉基層就業。結合鄉村全面振興、基層治理等需要,拓展醫療衛生、社區服務、社會工作、養老托育、農業科技等崗位資源,提升城鄉基層就業承載力。加強與組織、教育、科技等部門的對接協同,穩定基層服務項目招募規模,啟動實施第五輪“三支一扶”計劃,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開發地方性基層服務項目。
(四)鼓勵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根據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特點和需求,推廣“科技成果+創業、產業發展+創業、職業技能+創業、民生需求+創業”等模式,引導分賽道、差異化創業創新。推行個人創業“高效辦成一件事”,強化創業支持保障。擴大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支持高校畢業生在數字經濟、創意經濟、平臺經濟等領域靈活就業。
二、全面提升就業服務質效
(五)開展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活動。廣泛開展“就業第一課”活動,組織人社廳局長、職業指導專家、青年就業典型等走進校園,為高校畢業生宣講就業形勢政策、傳授求職技巧、提供就業指導服務。在全國深入推進百所高校人社廳局長結對幫扶行動,進一步擴大幫扶范圍,健全對接聯系服務機制,實行“一校一策”,強化資源、崗位、服務的定向支持。
(六)實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就業服務攻堅行動。主動對接教育部門和高校,提早開展2026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信息銜接,確保7月底前完成信息接收。暢通線上線下求助渠道,全年開放求職登記小程序,鼓勵未就業畢業生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主動登記,采取檔案轉遞登記、招聘活動登記、走訪摸排等方式開展實名登記。建立健全實名臺賬,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培訓或見習機會,為有需求的未就業畢業生提供1次就業實訓服務。
(七)做好困難兜底幫扶。將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防止返貧致貧對象家庭及有殘疾的2026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作為重點幫扶對象,組織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黨員干部開展結對服務,實施“一人一檔”精準幫扶,優先提供就業服務,幫助盡快實現就業。實施青年就業啟航計劃,通過家門口就業服務站、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登記失業青年提供職業指導、實踐引導、就業援助等服務,幫助失業青年接觸社會、熟悉崗位,激發就業內生動力。
(八)密集組織系列專項招聘服務。全年不間斷開展“職引未來”系列招聘,舉辦全國城市聯合招聘、百日千萬專項招聘、人力資源市場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專項行動等活動,重點面向人工智能、先進制造、現代服務、國際貿易等行業領域開展專項招聘。靈活舉辦區域化、專業化、小型化招聘活動,支持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求職招聘場景應用,因地制宜推行招聘夜市等特色招聘,加強服務高品質供給,提高招聘活動實效。
(九)強化人才流動服務。對接海南自由貿易港、粵港澳大灣區、雄安新區等國家重大戰略建設需要,發布人才需求目錄,引導畢業生到重點地區、重點領域就業。做好異地求職就業服務,發揮青年就業驛站作用,提供政策解讀、崗位推薦、職業指導等就業服務,為高校畢業生等青年跨地區求職提供便利。
三、進一步增強青年就業能力
(十)大規模開展就業實訓活動。積極動員本地重點行業企業、基層機關事業單位,歸集開發一批職業體驗崗位,拓寬青年實踐渠道。組織有需求的2026屆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和登記失業青年進行跟崗鍛煉,提供“職業體驗+就業指導”服務,幫助高校畢業生等青年了解職場環境、提高求職能力。對基層公共服務機構承擔的相關公共就業服務,可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十一)實施青年技能提升行動。開展“技能照亮前程”培訓,將有就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納入職業培訓服務范圍。結合高校畢業生等青年求職特點,開發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車、低空經濟等新質生產力領域培訓項目,推行“崗位需求+技能培訓+技能評價+就業服務”培訓模式,鼓勵青年技能就業。支持技工院校招收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十二)實施百萬就業見習崗位開發計劃。加大優質見習崗位開發力度,面向產業鏈鏈主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發見習崗位,發動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城鄉社區開展崗位募集,按規定落實就業見習補貼政策。鼓勵見習單位留用見習人員,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執行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強化擇業和用人觀念引導
(十三)大力開展就業政策宣傳。集中組織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宣傳活動,梳理發布政策清單,推動就業政策進園區、進企業、進高校、進社區,變“人找政策”為“政策找人”。廣泛發動各類媒體,采用政策地圖、一圖讀懂、微視頻等喜聞樂見的方式,多渠道加強政策宣傳解讀,系統闡釋黨和政府關心重視就業的政策舉措,提升政策知曉度、宣傳影響力。
(十四)組織青年就業典型宣傳。積極推出一批服務國家戰略、扎根基層、投身一線、自主創業的青年就業典型,開展“最美高校畢業生”、“平凡崗位 精彩人生”專題宣傳,組織青年就業典型走進高校、產業園區巡回宣講。開展“青年就業故事”征集活動,挖掘普通勞動者職業經歷,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引導青年樹立正確就業觀。
(十五)加強企業用人觀念引導。挖掘推出一批積極吸納就業的企業典型,加大宣傳力度,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多種形式組織企業負責人和人力資源專員培訓研修,引導各類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推動建立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為高校畢業生等青年提供優質就業崗位。
五、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
(十六)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以網絡招聘活動為重點,依法打擊虛假招聘、“培訓貸”、“招轉培”、濫用試用期等違法行為。規范用人單位招聘,堅決糾正無故解約、就業歧視等行為。面向社會公開征集人力資源服務領域違法違規問題線索,及時發布防范求職陷阱提醒,曝光侵害勞動者就業權益典型案例,為高校畢業生等青年求職就業營造良好環境。
各地要提高思想認識,把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作為重要政治責任,健全目標落實、工作推進、督促檢查機制,層層壓實工作責任。要密切協同聯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加力工作調度,強化人員保障,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財政部門要做好資金保障,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政策落實。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安全檢查巡查,有效保證招聘場所和各類活動安全。要加強就業形勢監測和政策儲備,做好宣傳引導,認真總結工作進展情況和典型經驗,及時反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就業促進司。
附件
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支持政策清單
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貫穿校內外各階段、覆蓋求職就業各環節。主要涉及五個方面。
一、鼓勵高校畢業生求職政策
1.一次性求職補貼
政策內容:對在畢業學年積極求職的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
二、支持高校畢業生提升就業能力政策
2.職業培訓補貼
政策內容:(1)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培訓后取得符合規定證書的(包括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給予補貼。
(2)對企業新錄用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參加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位技能培訓,培訓后取得符合規定證書的,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技師培訓的企業在職職工,培訓后取得證書的,給予補貼。
3.職業技能評價補貼
政策內容:對同一職業(工種)初次通過職業技能評價并取得符合規定證書(包括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不含培訓合格證)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給予補貼。
4.就業見習補貼
政策內容:對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就業見習補貼,用于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各地可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實施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三、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5.社會保險補貼
政策內容:對招用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一定補貼,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6.國有企業一次性增人增資政策
政策內容: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可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并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執行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7.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
政策內容:對小微企業在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前1年內新招用高校畢業生等符合條件人員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違法違規信用記錄,經辦金融機構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4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財政部門給予貸款實際利率50%的財政貼息。
8.企業吸納稅收優惠
政策內容:企業招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執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四、支持創業和靈活就業政策
9.一次性創業補貼
政策內容: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可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10.創業擔保貸款(個人)
政策內容: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最高可申請額度為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對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由政府創業擔保基金提供擔保,由財政部門按照實際貸款利率50%給予貼息。
11.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
政策內容: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2萬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執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12.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
政策內容: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五、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等其他渠道就業政策
13.鼓勵引導基層就業
政策內容:(1)對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特崗教師等基層服務項目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給予考研加分、公務員定向招錄、事業單位專項招聘等政策條件。
(2)對到基層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提前轉正定級等政策。
14.鼓勵應征入伍
政策內容:對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退役后考研加分、研究生和專升本單列招生計劃等優惠政策。家庭按規定享受軍屬待遇。部隊服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15.支持科研助理崗位招聘
政策內容:支持承擔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面向高校畢業生開發科研助理崗位。科研助理的勞務性報酬和社會保險補助等支出可由項目承擔單位按規定通過科研項目經費等渠道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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