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李俊豐、賈振國、廉京燮、蔣曙杰提起公訴
中新網3月17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消息,日前,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李俊豐、賈振國、廉京燮、蔣曙杰提起公訴。
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李俊豐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消防救援總隊原黨委副書記、總隊長,應急管理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李俊豐(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烏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烏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俊豐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烏海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俊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賈振國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賈振國(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錫林郭勒盟分院依法向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賈振國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錫林郭勒盟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賈振國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吉林檢察機關依法對廉京燮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吉林省延邊州政協原副主席廉京燮(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吉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通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廉京燮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通化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廉京燮利用擔任延吉市委常委、副市長,汪清縣委副書記、縣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上海檢察機關依法對蔣曙杰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上海城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蔣曙杰涉嫌受賄一案,由上海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蔣曙杰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25年,被告人蔣曙杰先后利用擔任原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總經理、原上海建工(集團)總公司總經理助理、原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副主任、原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副主任、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副主任、上海城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接受其他單位或個人請托,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接工程項目、協調項目推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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