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持續提升涉外法治工作質效——專訪最高法國合局局長段農根
中新網北京3月7日電 題:持續提升涉外法治工作質效——專訪最高法國合局局長段農根
記者 張素
近年來,中國法院通過司法交流互鑒,積極宣介新時代中國司法理念,提升涉外法治工作質效,把中國司法治理的經驗、智慧融入國際規則制定和履行中。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合作局局長段農根近日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說,最高法將不斷加強人民法院在涉外法治體系建設中的作用,運用司法手段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護中國公民、組織合法權益。
國際司法協助案件數量增加
國際司法協助是涉外案件審理和執行工作中的重要環節。“近年來,隨著我國公民、企業走出去的步伐進一步加快,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案件數量的上升,國際司法協助的案件數量也在不斷增加。”段農根說。
數據顯示,2025年,全國法院辦理各類國際司法協助案件6061件,同比增長7.4%。
段農根介紹說,人民法院運用國際司法協助渠道的意識和能力也在穩步提升,依約依法對外提出國際司法協助請求,既包括民商事司法文書的送達,還包括調查取證、民商事判決的承認與執行、域外法律查明、刑事司法文書送達和調查取證,以及引渡請求等。
人民法院自2016年就啟用了全國法院司法協助管理平臺,并根據司法實踐需求不斷升級。通過智能化設計和管理,國際司法協助請求在中國國內的流轉、查詢、反饋均可在線進行,中國法院提出、審查和辦理司法協助案件的質量和效率有效提升。
國際司法協助的特殊性在于,不僅要適用國內法,往往還需要適用國際條約,還要考慮到外交、政治層面的因素,必須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好國際國內兩類規則。
段農根坦言,各國執行協助請求的效率不一,各國對快遞包裹的限制也在影響司法協助請求的轉遞效率。
對此,最高法積極探索通過電子途徑對外轉遞司法協助請求。目前,中國已與印度尼西亞實現相互通過電子方式轉遞民商事司法文書送達請求,不僅極大提高了兩國間司法協助的效率,也為今后中國與其他國家通過電子方式轉遞請求及辦理結果打下實踐基礎。
積極參與國際條約談判工作
在加強國際司法協助的同時,中國最高法積極參與相關國際條約談判工作。
段農根說,2025年,最高法多次派員參加海牙國際私法會議、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統一私法協會等框架下多邊規則的磋商,還參加了中國和匈牙利引渡條約、中國和塞浦路斯移管條約等雙邊條約的談判。
他說,“十五五”時期將繼續選派人員參加相關談判磋商,參與安全、反腐敗、環境保護、知識產權、人權對話、追贓追逃等領域國際會議,增強國際影響和國際規則制定話語權。
另據統計,2025年,最高法共邀請19位外國最高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最高司法機構負責人來華訪問;舉辦18期外國法官研修班,來自38個國家和地區的419名大法官、法官與司法官員參與研修。
“我們還主辦第二十次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接待參加在澳門舉辦的第十三屆葡萄牙語國家和地區最高法院院長論壇會議代表一行順訪內地,深化同越南等周邊國家的司法交流,增進同全球南方國家司法互鑒。”段農根說。
加快涉外法治體系能力建設
去年5月,《關于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下稱《公約》)簽署儀式在中國香港舉行,33個國家現場簽署《公約》。10月,國際調解院正式開業。
“國際調解院的設立以及《公約》的簽署和批準,也對司法支持《公約》產生的和解協議的執行提出了新的課題。”段農根說,最高法將加快推進《公約》項下國際商事和解協議執行問題的研究,建立健全相關機制,有力支持國際調解院的相關工作。
“十五五”規劃建議提出,“加快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健全國際商事調解、仲裁、訴訟等機制”。段農根表示,“十五五”開局之年,將不斷加強人民法院在涉外法治體系建設中的作用,運用司法手段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護中國公民、組織合法權益。
“創新拓展我國海外利益保護的司法手段,在推動我國法域外適用法律體系建設、加強司法在反制裁、反干涉、反‘長臂管轄’中的職能作用等方面提供堅實保障。”他說,同時,還將構建有利于促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司法環境,為促進中外經貿往來和人員流通提供穩定、可預期的法治環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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